一、豐濱鄉生產環境設計

  1. 農地應符合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供農作使用之土地。
  2. 農地應有適當防止外來污染之圍籬或緩衝帶等措施,以避免友善栽培作物受到污染。
  3. 位於坡地之農地應設法減緩地表逕流的流速,以減少土壤侵蝕,並保留地表的有機質。
  4. 位於有東北季風衝擊的農地,應設置「防風林」,可採用黃槿、水黃皮、月桃等作物建構防風林。
  5. 土壤下若有一層不透水層(如舊水田),可先將不透水層打破,可以用機械法,或是採用深根植物搭配,如康復力、培地茅、香根草等。亦可搭配深根的喬木。
  6. 不得於農場焚燒含任何塑膠製品。

二、作物、品種及種子、種苗

  1. 選擇環境適應性佳及具有抗病蟲害特性的作物種類或品種,並儘量以生物及遺傳多樣化為原則,改進生產環境之生態多樣化。
  2. 種子不得以合成化學物質、對人體有害之植物性萃取物或礦物性材料處理。
  3. 種苗之育苗過程中不得使用合成化學物質。
  4. 不得使用任何基因改造之種子及種苗。
  5. 合格種子、種苗無法取得時,得採用一般商業性種子、種苗。

三、雜草控制

  1. 以人工或機械中耕除草,不得使用合成化學物質。
  2. 採行敷蓋、覆蓋、翻耕、輪作及其他物理或生物防治方式,適度控制雜草之發生。
  3. 不得使用任何基因改造生物之製劑及資材。

四、土壤肥培管理

  1. 適時採取土樣分析,瞭解土壤理化性及肥力狀況,作為土壤肥培管理之依據。
  2. 採取適當輪作、間作綠肥或適時休耕,以維護並增進地力。
  3. 不得施用合成化學肥料,亦不得使用非有機農業許可之商購肥料。
  4. 不得使用任何基因改造生物之製劑及資材。

五、病蟲害管理

  1. 採輪作及其他耕作防治、物理防治、生物防治、種植忌避或共榮植物及天然資材防治等綜合防治法,以防病蟲害發生。
  2. 不使用合成化學殺蟲劑、殺菌劑、殺蝸牛劑、毒殺老鼠藥等。
  3. 不得使用任何基因改造生物之製劑及資材。

六、收穫、調製、儲藏及包裝

  1. 友善農產品收穫後處理不得添加或使用合成化學物質,亦不得以輻射或燻蒸劑處理。
  2. 確保友善農產品不會受到非友善農產品之混雜或污染,採收過程及其收穫後之調製、儲藏及包裝,均應與一般農產品分開處理。

七、其他生態保育措施

  1. 生態環境相關保育與實際措施,生物指標評估詳見查核表。
  2. 包裝方法及材料應以簡單為原則,避免過度包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