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岸PGS沙瑟拉(Saselal)自主管理規範

一、申請類型:

  1. 初次申請:第一次申請的農民及農場。
  2. 重新申請:因故曾退出,或審查不通過,重新申請者。
  3. 改善複查:訪查管理時有不符合規範項目,場主願意改善,執行之複查。

二、發展階段與行政平台

  1. 東海岸PGS沙瑟發展第一階段以擁有有機認證農民為主;第二階段才開放非有機認證農民。
  2. 為減少行政操作程序,參與農民以使用「努力小農」APP進行生產紀錄。

三、農友申請團體輔導應準備文件

  1. 申請:東海岸PGS沙瑟拉申請書、有機認證(第一階段)、承諾書、生產紀錄(至少三個月)、土地登記、租約或土地使用同意書。
  2. 訪查:生產紀錄、試驗改良場所肥力、灌溉水質檢測報告作為輔導之參考。

四、申請流程說明(繳交申請書後,二個月內完成,如有複查視實際狀況決定)

PGS申請流程

五、訪查流程說明

PGS訪查流程

六、申請加入程序說明

  1. 訪談:
    (1)行政組提供農友東海岸PGS沙瑟拉申請書、承諾書、自主管理規範與耕作作業規範。(2)說明如何撰寫申請書等相關文件,必要時協助訪視農場,看周邊環境、資材及生產方
    式。
    (3)農友是否適合本團體理念及耕作規範。想法如有不同,則溝通能否配合。
    (4)可協助採集土壤及灌溉水送驗試驗單位。 
  2. 申請:
    (1)農友提交東海岸PGS沙瑟拉申請書、承諾書、生產紀錄、土地登記、租約或土地使用
    同意書,檢視有無疑惑或欠缺的部份,確認清楚。
    (2)由行政組收件後,交由審查組進行書面審查。
    (3)審查後如需修改補件,由行政組將需修改補件項目提交農友進行修改補件後再執行審
    查。
    (4)審查通過後,請農友備妥訪查所需資料(如生產紀錄),待後續訪查。
  3. 訪查:
    (1)由行政組確認訪查農友地點,給予負責訪查的人員申請資料。
    (2)訪查組確認農友資料準備妥當,約定訪查時間執行。
    (3)農場訪查後,將友善耕作訪查表單提交審查組進行後續審查。
    (4)審查後如需複查,由審查組將需複查項目提交訪查員進行複查後再執行審查。
  4. 審查:
    (1)由東海岸PGS沙瑟拉決定審查組成員
    (2)可邀請內部或外部的工作人員、農民、農業專家、消費者、稽核人員等組成,審查農友是否通過。
    (3)通過後配合農民需求核發農友納入團體輔導證明文件。
  5. 後續管理:
    (1)東海岸PGS沙瑟拉應安排每年定期訪查一次、輔導、農藥抽驗等事宜,以確認符合友
    善耕作規範運作。
    (2)基於務實協助農友往有機農業方向發展,訪查、管理人員不限於團體內部成員,亦可
    邀請受團體信賴的外部人員來協助。
    (3)訪查、管理人員需列冊或聘書讓主管機關備查。
  6. 輔導:
    (1)進行訪查、輔導等工作需撰寫輔導紀錄表。
    (2)文件應保留三年,以供東海岸PGS沙瑟拉持續協助農友輔導及改善。(雙方都保存,以
    防萬一)

七、稽核管理規範:

  1. 本單位得指派訪查員至現場查核,訪查員對與農友進行訪查,確認各項作業符合本作業規範。
  2. 農友於現場稽核前應備妥稽核文件,具決策權責人員應全程陪同。(該班的班長or負責人)
  3. 定期追查訪查管理:已納入輔導之農友須進行每年至少一次定期追查,方能繼續保有其資格。
  4. 定期追查訪查管理:若有下列情況,本單位得依據相關事證判斷,進行不定期追查訪查管理。
    • i. 經本單位評估管理有重大疏失時。
    • ii. 當本單位收到第三者提出對已納入輔導農友之抱怨時、有其它本單位為應執行不定期追查之事項時,得對其進行不定期追查。
    • iii. 當追查或抽查發現已納入輔導之農友生產作業不符合本作業規範者,本單位得暫時至系統移除該筆農地,農友應於期限內改善,並於必要時再次安排追查,以一次為限。未能於期限內改善者,本單位得終止權益,或減列其不符合之品項(或產品範圍),收回或更換友善環境耕作證明文件。經本單位調查,不符合規範者,如係主動使用化學合成物質,本單位應至系統取消該名農友登錄資料。
  5. 友善環境耕作產品管理:本單位針對輔導農友之友善環境耕作市售產品,得進行抽查檢驗作業。抽查結果若有不符合者,本單位得暫時至系統移除該筆農地,並通知農友將不符合產品下架或回收,同時配合本單位不定期追蹤查證。
  6. 友善環境耕作資料管理:農友維持生產作業之紀錄及文件,應將相關文件至少保存三年。